报名成功后请将所有申请材料寄至指定联系人处;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教三楼物理系326办公室;收件人:尹老师;邮编:100048;联系电话:010-68902348;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初选公布时间和复试时间请见后续通知。
注: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邮政EMS快递。
2.初选
考生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物理系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2021年物理系申请考核制面试工作方案上规定的面试比例,按分数排名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按照规定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
由物理系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考核,并进行面试。
“专业综合”考核为专业测试,以百分制命题并给出成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学科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或实践能力。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答辩材料,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科研设想等内容。
4.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每位申请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按照申请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录取成绩=[专业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总分×60%],专业综合成绩或录取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物理系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者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2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材料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录取类别:物理学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攻读博士生。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要求,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以下条件均须满足获得科研成果时间期限为:-截止申请日期前近两年内期间)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外语水平要求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