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必须与所在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校研招办。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可于6月23日-6月24日按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通知要求修改通讯地址。(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中国史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中国史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在线笔试工作方案网络远程在线笔试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其他注意事项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