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校、院(部)二级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学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接受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复试工作。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同时还将对学院(部)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学校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设立咨询电话:022-23766157。
(二)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要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方式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思想
2022年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领导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组织领导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领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情况确定非专项计划普通招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得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