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的研究兴趣和拟定研究方向(6000字左右);
12.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SCI/SSCI索引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
13.其他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对考生拟报考研究方向的专业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进行考核。笔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终止申请资格。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SCI/SSCI索引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对考生拟报考研究方向的专业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进行考核。笔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终止申请资格。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SCI/SSCI索引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