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不满3年)近三年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一项以上(排名前5位)。
4.应届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党政内参采纳或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至少一篇。
5.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3篇以上。
6.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不满3年)撰写的咨政建议(排名前3名)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3篇以上。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学位学历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符合报考2022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基本条件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少2篇。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近三年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发表-少2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少1篇)或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和北大核心期刊各发表-少1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少1篇)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排名前2位)。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3篇以上。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近三年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发表-少3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少2篇)或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和北大核心期刊各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少3篇)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一项以上(排名前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