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开
1.研究生处负责学校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公告的发布;一志愿考生、调剂复试考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的公布。复试录取方案于复试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信息无效。
2.各招生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公示复试人员名单(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各招生学院须在每批次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公示内容须按规定内容完整公示。
(二)监督
1.考生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咨询,咨询方式见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电话:0991-4332532)。
2.若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信息发布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纪检监督

1.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022年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信息公开与监督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监督

2022年新疆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信息公开

2022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信息公开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信息公开

2022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信息公开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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