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2022年3月1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00;
2.书面评审:2022年3月25日-4月2日;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2年4月2日-4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学院不接受现场缴费);
4.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0日-4月16日;
5.综合测试: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2年4月23日。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中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00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8080根据网上提示完成报名信息个人陈述等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3申请材料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无需邮寄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3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4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5诚信承诺书原件须
二缴费时间2021年4月2日9002021年4月13日2359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综合测试4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5缴费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以致电咨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1请务必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2本次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及补缴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综合测试4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5缴费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以致电咨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三综合测试安排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4月1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2综合测试内容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通知
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00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8080根据网上提示完成报名信息自我介绍等各环节报名事项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后打印3申请材料以下申报材料拍成照片须为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无需邮寄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中直接打印本人签名并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3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
第十四条综合测试安排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按时在报名系统填报个人防疫情况按时来校参加综合测试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综合测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重要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2021年3月5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002书面评审2021年3月25日4月2日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1年4月2日4月13日4准考证打印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5综合测试2021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2021年4月2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重要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2022年3月1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002书面评审2022年3月25日4月2日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2年4月2日4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学院不接受现场缴费4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0日4月16日5综合测试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2年4月23日录取办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中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