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考志愿填报:初审通过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2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于高考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3.考核名单确定:依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5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预计公示时间:7月30日左右。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面试时间:8月1日左右。综合面试将采取在线视频面试方式,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生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du.cn
本科生招生办电子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
2021年5月14日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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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综合素质测试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登陆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准考证打印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缴费

第十六条初审1普通类学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分测试类别从高到低以8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方法为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4分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第满分为100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考等第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入围2素质特长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满足素质特长报名条件者按获奖等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倍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6月3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2高考志愿填报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2021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于高考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3考核名单确定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5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

2022年浙江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初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7月20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