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第①、第②、第③条件的人员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申请人条件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导师要求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导师要求及申请人条件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选拔原则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博士研究生非定向报考承诺书》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非定向报考承诺书》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提供);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诚信承诺书、考博唯一性承诺书等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