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面试及纪律检查工作。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学院组织考核与评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学院成立光华法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的实施办法,成员由学院领导、各学科博士导师组长、院教育教学中心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受理申诉。各学科“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核与复试综合考核工作。成员由各学科博士导师组成。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学院成立光华法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教育教学工作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思政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各学科博士导师组长、院教育教学中心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制定“申请-考核制”的实施办法;选聘并任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审核拟录取名单;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受理申诉。学院按照二级学科独立或者联合成立博士研究生委员会,设主任1名,实行集体负责制:其职责为: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建议名单。各学

一、组织机构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负责考核、录取等环节的指导、监督及其它相关事项;招生工作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核和把关,筛选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一、组织机构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负责考核、录取等环节的指导、监督及其它相关事项;招生工作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核和把关,筛选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组织机构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