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学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分测试类别从高到低,以8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方法为: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第),满分为100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考等第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入围。
2.素质特长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满足素质特长报名条件者,按获奖等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倍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
2022年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材料初审时间:3月21日-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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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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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登陆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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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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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初审1普通类学校按照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学考等第折算成绩分测试类别从高到低以8倍招生计划比例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折算方法为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4分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取高的等第满分为100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考等第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入围2素质特长类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满足素质特长报名条件者按获奖等级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倍确定获得学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普通类比例名额并公示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