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提交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各招生领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暂不招收下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材料审核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3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学科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材料审核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提交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各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的主要依据包括: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申请材料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