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
(一)资格审核
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拟报考导师书面审核意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材料审核
1.各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材料审核的主要依据包括: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申请材料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考核结果,按不低于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综合考核
1.学院成立由5人及以上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笔试或面试。
2.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等环节,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各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考核:考核内容为1-2门专业课,硕博连读考生应采取笔试方式,普通招考考生可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
综合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等。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心理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3.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各部分权重,详见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报名信息填写请参照附件《博士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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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注意事项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缴费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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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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