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细则由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
2021年12月7日
附件【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2022年统一版.doc】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中文核心研究论文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优先考虑,具有相关招生方向学术专长的同等学历申请者也可考虑;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符合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基本条件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选拔原则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审核小组:由研究生主管院长、教务人员、学科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以及各学科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等,评价考生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相关招生学科方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和纪检人员组成,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2022年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形式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