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博士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笔试、复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任意一项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及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均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划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5.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6.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时间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网上报名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基本条件

2022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复试及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均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划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2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院系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复试及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各专业复试及录取均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划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3年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院系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