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 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申请人不接受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2022年10月20日前,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 请人可访问院系官方网站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755-26612204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G栋206(邮编:518055)
网址:http://sam.pkusz.edu.cn/
E-mail:zhaoxhsz@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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