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的新机制,学校按照教育部部署,2023年继续在心理学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选拔方式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申请人本人曾作为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被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学位分会认可的SCI(SSCI)文章1篇(2018年9月1日后见刊发表)。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5年内取得且-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提交报名材料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网上报名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申请流程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身心健康状况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3年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报名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