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专业学位类别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工程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工程科研基础”评分表》。
考生“工程科研基础”得分由招生学部(院)进行公示公布。
(二)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
各专业根据考生的工程科研基础得分情况,划定“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各专业根据“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部(院)网站进行公布。
未达到专业“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三)复试
1.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部(院)要求,在复试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获国<境>外单位学位的考生,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招生学部(院)指定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时,对学籍或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的情况,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的组织
复试按照专业学位类别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各专业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考核内容设计着力加强对工程及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具体要求按照各招生学部(院)届时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及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复试结束后,由学部(院)公示复试结果,划定并公布不低于学校最低要求的“加权总成绩资格线”。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在校研究生(应届生除外)如报名,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有-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经所报导师及学部(院)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部(院)同意报考。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学制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招生规模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