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名)完成三项与发表高质量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成果,例如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企业)标准等(具体由报考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③经所报导师及学部(院)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部(院)同意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部(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总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应届生除外)如报名,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8.在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均须经硕士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责任自负。
9.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来自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
(2)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10.其他有关具体条件请参见招生学部(院)的实施细则。
1.申请材料
(1)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
如获国(境)外学位,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成绩单
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应届硕士生毕业生可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5)申请者个人学习与申请专业相关科研工作介绍
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工程实践经历、科研成果及创新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格式不限。
(6)可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
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其他专业等级证书、参与工程类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7)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8)申请者拟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工程科研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格式不限。
(9)专家推荐书
须提供至少两位报考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模板请见附件1,或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推荐书由专家本人填写、签名并密封(在封口处骑缝签字)。推荐书单独提交,不用装订,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此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由考生下载。
其中“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填写。
(11)同等学力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的其他论文和证书等材料
(12)招生学部(院)及导师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提交要求
上述报名材料按照各学部(院)指定方式提交,详见将于近期发布的《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部<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招生规模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生源不足或计划未招满的专业和导师,可按照学校及招生学部(院)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复试成绩达到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拟录取的考生中调剂。经调剂拟录取后,各专业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重新分配。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复试的组织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申请者拟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有-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