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和导师招生名额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外聘导师(专业目录中带※者)仅限招收1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3.各院招收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院录取总数的10%,人文社科领域不得超过15%。按专项计划招收的在职人员以及高校专任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可适当放宽比例限制。

2023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录取办法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学部计算机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学部软件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材料与制造学部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学部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信息学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录取及调剂原则

2023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