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初审遴选。学院根据制定的《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组评价成绩评分细则》(附件5),对推荐免试生进行材料审查和遴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结果,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综合考核。推荐免试生获得复试通知后需按照接收学院要求参加综合考核。面试专家小组按照《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4)开展综合考核工作。
6.择优录取。学院根据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研究生通知资格审查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学院按照本单位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的申请条件对推荐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交通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打印或复印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材料PDF版),包括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打印或复印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材料PDF版),包括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学院按照本单位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的申请条件对推荐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化学化工与资源利用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对推荐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
2023年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学院按照本单位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的申请条件对推荐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