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或《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通知》中的报名要求。
2、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的管理规定(修订)》(大工研发﹝2021﹞13号)中的各项要求。
3、参加复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化工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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