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我校专业调整情况如下:
新增硕士招生专业:国际发展合作学院国际发展(0302Z2)(具体初试科目请参照相关专业招生专业目录)。
(二)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请查看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六)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七)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我校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八)我校将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和复试)及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
(九)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20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是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以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类型和规模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其他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