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与高教处联系,确认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2.考生应参加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2023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12月15日,届时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费200元,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在线支付,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4.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22年12月20前,将以下材料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只接收顺丰):
(1)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审批完成的原件。
(2)打印并签字的202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7)英语成绩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5,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小语种等级考试同等水平成绩认证)。其中“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英语成绩证明需按照学院规定提交。
(8)所获奖励、科研成果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9)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仅需“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
(11)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原件,2021级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仅需硕博连读考生提交)。
(12)国(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3)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⑷—⑹,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5.报名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名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名与考试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生源范围及专业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
2023年华北电力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