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材料:专家推荐信、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本人手写的自荐信等材料。
申请材料明细及整理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和《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引》。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供排名前三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等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只需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的论文)。专著或参与编著,在著作内有学术贡献的,提供该著作封面、版权页及含有申请者姓名的页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第5项个人学术情况表的顺序整理。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其表现为已完成高质量硕士论文,硕士毕业论文要求达到院级优秀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在学科重要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含已录用);或有专利的国际申请、国内授权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获得国际国内专业性奖励(含全国性本学科重要毕业设计奖)等。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收录、获奖证书等可以体现考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者的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