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并在12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二)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复试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时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正式报名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扫描件)。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预报名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流程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专业及研究方向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