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复试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时间: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正式报名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扫描件)。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预报名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流程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专业及研究方向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2023年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通知其他事项
2023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