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后请将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政审表、学术成果、科创获奖证书、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发送至邮箱mj0047@hq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推免报名+姓名”。
学院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未及时确认接受或选择拒绝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考核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复试,请保持通讯畅通。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4.待录取通知
学院将在官网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待录取考生名单10月19日下午17点前上报研招办。
5.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404室
邮箱:hdyzb@hqu.edu.cn
2.各学院(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咨询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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