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招生单位可以撤销。
3.参加招生单位推免生预报名并完成复试录取的推免生,可直接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4.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6.联系方式
化工学院研究生秘书江老师,电话0592-6162296,邮件hgxyyj@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2023年华侨大学化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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