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面试。具体复试事宜等另行通知。
4.待录取通知
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其他事项
(一)无论是否提前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凡有意申请我院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
(二)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693519;0592-6162117
邮箱:tyyjs@hqu.edu.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附件1:华侨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9月21日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申请表.doc】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404室
邮箱:hdyzb@hqu.edu.cn
2.各学院(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咨询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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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我院将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院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事宜另行通知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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