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填报志愿
9月26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8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报名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2022年10月11日(周二)进行远程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404室
邮箱:hdyzb@hqu.edu.cn
2.各学院(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咨询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2023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办法细则考生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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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办法细则组织管理
2023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办法细则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实施细则初审通过后
2023年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办法细则初审通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