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奖励指标”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指标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奖励指标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
答案来源于:2023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具体工作安排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疫情防控要求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总体要求

2023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报考基本条件除满足(一)、(二)、(三)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导师招生指标

十、导师招生指标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其中定向生源每两年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凡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导师为外聘博士生导师,每两年限招1人;若学科有多余指标并允许其招生的,可每两年限招2人,但需向学校缴纳10万元调节金。“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不在各学院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制定专项计划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导师招生指标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凡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导师为外聘博士生导师,每两年限招1人;若学科有多余指标并允许其招生的,可每两年限招2人,但需向学校缴纳10万元调节金/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不在各学院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计划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

十导师招生指标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博士研究生招生定向奖励指标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指标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定向奖励指标拟录取考生名单单独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定向奖励指标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附件6)。

2023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导师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