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或受到处分的;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信息的;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4)拟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6)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5.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考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传播考题信息,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对于考生录取方面的咨询,各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研招办书面答复,研招办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考生答复。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要方式,具体由学院自主确定。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复试内容: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复试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考核。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30分)。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复试及录取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复试的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