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请
考生按当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信息,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6日期间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2022年12月26日前向学院递交报考材料:
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应届考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2.《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附件2);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3);
4.各类考生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7.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①中文期刊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原文;②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提供论文全文、收录证明(SCI期刊论文分区以中科院网站查新系统升级版为准,分区按就低原则。譬如1篇论文大类1区,小类2区,按就低原则2区);③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首页、封底;④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⑤科研项目立项书、竞赛获奖证书;⑥其他代表科研能力的材料。不符合科研成果时限或不符合提交要求的材料概不接收,考生无须提交。
10.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进展情况等);
11.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5,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1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6);
13.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承诺书(附件7);
14.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材料(附件8)。
15.应届毕业生,提供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包括研究背景,科学或技术问题,解决思路、创新点和研究成效)。
报考材料附件下载详见“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2/17653.htm。
材料上交:所有考生请按照如下要求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关于纸质材料,请考生按照以上材料顺序1-15排放,并于2022年12月26日前交到或顺丰快递寄至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关于电子材料,(1)请考生将提交学院的纸质材料1-15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均已签字或盖章),合成为一个PDF文档,以“报考专业+姓名”为命名格式,发送至Cise_ZS@nbu.edu.cn;(2)请考生将自己的科研成果材料汇总至《博士报考信息表》(见附件),以“报考专业+姓名”为命名格式发送至Cise_ZS@nbu.edu.cn。以上电子材料请于2022年12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毓秀路505号,宁波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办,杨咏曼楼。仅限顺丰快递。
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499
1.专业基础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电路综合)。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综合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与把关。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三)材料审核
专家工作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须加权计入总成绩。内容包括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科研总结报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获奖等方面,材料审核总成绩为100分。科研成果认定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四)复试综合考核
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1.2(具体比例由学院在复试综合考核前确定后公布)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复试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100分)、外语水平考核(100分)、综合面试考核(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按专业基础考核25%、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5%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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