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制定复试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等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线,以研究方向分列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照研究方向划定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形式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公布。复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和考试内容由报考学院在复试时通知。
5.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调剂复试程序:①接收校内调剂学科所在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调剂复试方案并报送研招办对外公布。调剂复试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复试原则、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申请条件、拟调剂复试人数。②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附1),送交至学院。③校外调剂考生须登录我校调剂预报名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表,并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④调剂报名结束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具体接收调剂要求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后,由学院公布进入调剂
二、领导及监督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监督工作由校监察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各学院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监督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1.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招生指标确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领域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专业按同一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或领域招生规模的120%,招生规模中不含推免生、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人数,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中应包含本领域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生源充足的招生学院,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单独考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确定。我校各学科(领域)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资格审核调剂复试办法研究生院统一受理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具体要求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并安排复试,实行择优录取。
1.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领域)的所有复试及录取工作。
八、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监察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笔试和面试现场巡视,对我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3.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1)。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招生计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各学院公布细则后,考生即可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cn/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形式在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公布。复试科目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