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束后,我院将通知复试合格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和进行相关操作。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直博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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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推免资格证明,须加盖院校公章(原件)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查验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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