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对照自己的身份及类别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1.网上报名学籍校验已通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推荐上传验证报告,学生证须是个人信息页(有照片、学制、专业、入学年月等信息)和注册页(须有前几个学期的注册章)。
注:专升本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必须要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报名学历校验已通过的往届生
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符合招生单位的报考要求。
3.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对照以下类别分别提供学籍学历补充材料
考生类别 | 学籍学历补充材料 |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 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盖章的自考成绩证明 |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本科毕业生,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盖章的国外成绩单 |
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需在复试阶段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往届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 | 1.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两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 |
注:往届生或国外学历生如果正在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须上传正在办理学历或学位认证的证明,如认证收费票据等。
4.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此类考生需提供第二学位在读证明或届时(录取当年入学前)可毕业的证明原件。
注: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信息确认公告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3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对照以下类别分别提供学籍学历补充材料考生类别学籍学历补充材料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毕业证的和本科生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省市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本科毕业生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成绩证明等材料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生需在复试阶段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国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考生须知其他证明材料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考生须知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的考生):2023年我省报考点网上确认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提交补充材料的考生须有11月4日17:30前初次提交材料的轨迹。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考生须知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即在读研究生),还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考生须知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对照以下类别分别提供学籍学历补充材料
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3208)网上信息确认公告学籍学历补充材料(仅限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供)
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信息确认公告学籍学历证明及补充材料
二学籍学历证明及补充材料请考生对照自己的身份及类别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1网上报名学籍校验已通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学生证须是个人信息页有照片学制专业入学年月等信息和注册页2网上报名学历校验已通过的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符合招生单位的报考要求3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对照以下类别分别提供学籍学历补充材料考生类别学籍学历补充材料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毕业证的和本科生但在录取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考生须知学籍学历证明及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