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考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要求。
3.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办法
1.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以专业成绩或文考成绩投档的,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统一按专业成绩投档;
4.音乐学(南音方向)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福建省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按院校投档的,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答案来源于:2023年泉州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公告
1.学校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进档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1.学校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进档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wCc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wCc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wCc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2022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0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0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1.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详见《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1.面向福建省: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2.面向其他省: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录取
5.艺术类录取原则:(1)音乐学(南音方向)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福建省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招办组织的统一专业考试,并取相应专业的合格证书。(2)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占70%文考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70%+文化成绩×30%。(3)福建省艺术类(南音除外
1.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详见《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