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材料: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目录(附件6),以及目录中所填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材料转换成PDF格式(必须按照细则列出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作为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格式及顺序提交材料,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未交电子版材料或未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保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并核实,不论何时,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专利一项;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主编出版/主译学术著作一部(字数十万以上);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导师名单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工作原则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