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7.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件4);
9.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5)。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不论何时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
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
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二)考生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 者书面推荐。
(五) 报考法律、 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 还应 符合内地(祖国大陆) 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 条件 。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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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核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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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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