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5)。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不论何时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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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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