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 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石河子大学2022年实际招收227名博士研究生,2023年具体 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博士招生专业涵盖9个一级学科 博士学位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或“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石河子大学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方式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 “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专业学位博 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一种方式。
1. “直博”招生
按照《石河子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在相关专业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 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2.硕博连读招生
从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通过考核,被 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
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以《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为 准。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 近。
3. “申请-考核制”招生
(1)普通计划。经考生申请、导师及学院考核、学校审定后录取
为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以《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2)专项计划。“少干计划”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其程序及要求参照《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实施方案》执行,须符合“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四)报考条件
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 方可进行报名,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 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4.报考“申请-考核制”考生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 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10日前获得 硕士学位)。
考生以境外硕士学位报考的,其学位获得时间须在学校报名 日期截止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报考“少干计划”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6.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五)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 直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及网址
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
查阅《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 《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 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仔细阅读《石河子大学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 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
2.网上报名时间
(1)硕博连读: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5日
(2)“申请-考核制”招生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网报时间:
第一次: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5日 第二次: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5日
(六)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考生完成网报以后,根据报考程序及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考 生须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 录取资格或学籍。
报考“少干计划”考生须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加盖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 门公章)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七)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 评价结果、面试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 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 式进行公示。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 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录取 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九)学制与学费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
学费请登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服务”一栏 查询详情(网址:http://yz.shzu.edu.cn/xxfw/list.htm )。
(十)奖(助)学金
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登陆石河子 大学助学管理中心(网址:http://zdzx.shzu.edu.cn)查询。
(十一)违规处理
1.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情 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 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 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 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 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 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 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生咨询
1.招生学院及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 | 电话 |
006 | 生命科学学院 | 0993-2057216 |
007 | 化学化工学院 | 0993-2055030 |
009 |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 0993-2057550 |
010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0993-2058232 |
012 | 农学院 | 0993-2058383 |
013 | 动物科技学院 | 0993-2057805 |
0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0993-2057328 |
2.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832003
联系电话: (0993)2058582
传 真: (0993)20585822036010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行政办公楼501B 室
网 址:http://yz.shzu.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1.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 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 信息。网址:http://yz.shzu.edu.cn/。
3.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 文件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3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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