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档。材料审核成绩为通过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如有论文初稿或全文,也可提供;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为报考导师),推荐信格式可从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并密封;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获奖证书复印件;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科研成果,包括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仅限本人一作或硕士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或专著等复印件(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检索,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https://my..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纸打印,本人亲笔签名,不用附件上传);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申请材料

2023年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