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10.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的研究兴趣和拟定研究方向(6000字左右);
12.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SCI/SSCI索引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
13.其他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应届毕业生(或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北大核心期刊-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科研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学位学历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符合报考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基本条件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