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录取及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学生录取无效。
(二)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按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三)考生可与各学院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四)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871-65910081;
纪检处监督电话:0871-65911669。
本办法如有变化,以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qrzss.htm)公布为准。
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
2022年9月19日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考核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经三名或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综合名次应在该生所在专业排名方式的40%以内。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对象及条件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程序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原则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各学院(含学部、实验室,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考核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推荐与接收等工作。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纪委副书记、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长办公室、纪检处、宣传部、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就业处、财务处、校医院及各具有推荐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推荐工作办法,确保推免生质量,维护推荐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教务处承担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及服务工作。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组织与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