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考核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推荐考核组负责实施。
(二)推荐考核以推免生本科阶段学业专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本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三)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硕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四)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推荐考核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五)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名单,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若自愿放弃推荐,必须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荐的申明》(附件7)。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和外语依次进行排名。
(六)由推荐学院按照公示过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排名原则进行排名。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考核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经三名或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综合名次应在该生所在专业排名方式的40%以内。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对象及条件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程序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推荐原则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各学院(含学部、实验室,以下统一简称为“学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考核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推荐与接收等工作。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纪委副书记、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长办公室、纪检处、宣传部、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就业处、财务处、校医院及各具有推荐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推荐工作办法,确保推免生质量,维护推荐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教务处承担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具体组织及服务工作。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组织与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