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可包含申请人所报考导师。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核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本人申请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及要求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基本条件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贯通式”硕博连读:在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录取阶段遴选出优秀的学生,入学后直接按照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综合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1+4"培养模式(1年以硕士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生方式培养)。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培养模式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

2022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