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基本条件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考核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硕博连读申请人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申请材料评价及评分,按不超过拟录取人数2倍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材料审核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和硕博连读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和硕博连读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导师招生计划的3倍(且每位博导名下最多不能超过4个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生物与医药专业综合评分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核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硕博连读申请人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申请材料评价及评分,按不超过拟录取人数2倍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