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学院按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可包含考生所报考导师。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及要求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基本条件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
2022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