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按1:3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即“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名单分别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和本专业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名单分别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含硕博连读),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别排名确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按1:2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即“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分的平均分低于60分或超过1/3的专家不予推荐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申请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名单分别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和专家组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名单分别确定。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按不少于1:3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名单一起排名确定。

2022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

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名单。